浙江省嘉兴市军用装备实验室,gjb150检测测试
组织应识别关键过程, 编制关键过程明细表, 并实施关键过程控制。 关键过程控制内容
除符合 7. 5. 1 的要求外还应包括:
1) 对关键过程进行标识
2) 设置控制点, 对过程参数和产品关键或重要特性进行有效监视和控制。
3) 对首件产品进行自检和专检, 并作实测纪录。
4) 可行时, 对关键或重要特性实施百分之百检验。
5) 可行时, 运用统计技术, 确保过程能力符合要求。
6) 填写质量记录, 保持可追溯性。
7. 5. 7 交付
组织应对交付的产品进行检验, 试验。 确认其符合接收准则后, 方可提交顾客验收。
交付时应提供按规定签署的产品合格证明和有关检验和试验结果等文件, 必要时, 还应
提供有关终产品技术状态更改的执行情况。
交付的产品需经顾客验收合格, 按规定要求提供有效技术文件, 配套备附件, 测量设备
和其他保障资源。
组织应按规定完成产品使用和维护技术培训。
7. 5. 8 交付后的活动
组织应对交付后活动的实施, 验证和报告作出规定并予以控制, 主要包括:
1) 确保交付的技术文件得到控制和更新。
2) 对交付后活动提供充分的技术支持和资源, 按规定委派技术服务人员到使用现场服
务。
3) 收集和分析产品使用和服务中的信息。
4) 交付后发现问题时, 应采取相应措施。 (包括调查, 处理和报告, 见 8. 5. 2)
7. 6 监视和测量设备的控制
组织应确定需实施的监视和测量以及所需的监视和测量设备, 为产品符合确定的要求提
供证据。
组织应建立过程, 以确保监视和测量活动可行并以与监视和测量的要求相一致的方式实
施。
监视和测量设备应与监视和测量的要求相适应。
为确保结果有效, 必要时, 测量设备应:
1) 对照能溯源到国际或国家标准的测量标准, 按照规定的时间间隔或在使用前进行校
准和检定(验证) 。 当不存在上述标准时, 应记录校准或检定(验证) 的依据。
2) 必要时, 进行调整或再调整。
3) 具有标识, 以确定其校准状态。
4) 防止可能使测量结果失效的调整。
5) 在搬运, 维护和储存期间防止损坏或失效。